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浙理工资实〔2021〕1号)和《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资实〔2021〕4号)的要求,经实验室评估认定,学院审核确认,职能部门审批,现将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认定结果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