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学校邮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2月18日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有序开学和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和实验室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师生返岗返学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研究部署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分类施策确保实验室春季开学稳妥有序。加强开学前实验室防控物资筹备与实验室安全巡检。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切实将系部责任、实验室责任、师生个人责任贯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防守尽责。

  二、开展环境整治。各学院要开展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开学前的通风消毒与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师生积极打扫卫生、开窗通风,对实验台、门把手、开关按钮等高频接触区域进行消杀,彻底整治卫生死角,有效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整洁。

  三、加强同查同防。各学院实验室要全面细致落实“人、物、环境”同查、同防等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重点关注进入实验室各类物资的检查和消毒工作,做到源头可控、全程可溯、有据可查、闭环管理。重点加强对实验室进口仪器设备、试剂、材料和器件等的管控,要求摸清进口物品的来源和物流渠道,严格查验进口物品的核酸采样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入校,物品启用前视需要开展通风消毒,严防病毒由物及人传播。

  四、做好准入管控。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做好资格审核和登记制度,符合学校开学返校人员要求和申请进校获批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勤洗手,实验室内不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必须进校时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从严从细做好校外人员进校审批,人员入校时测温、亮码(健康码、访客码)亮卡(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校外人员限制进校。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校外人员进校,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坚持健康监测。若师生在实验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须立即暂停实验,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健康管理员,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校医院就医。在未排除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前,相关接触人员减少校内流动,非必要不进入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强化教育引导。实验室负责人应关注疫情最新形势,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实验人员科学预防、理性应对,强化落实个人防护。关注相关人员动向与健康状况,对于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并报送。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1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浙江省大学生物理实验与科技创新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类分级认定结果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