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学校邮箱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安全消防制度

日期:2017年06月09日   点击:

一、各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是本实验室的安全消防责任人。

二、各实验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是本实验室安全消防的义务员。一定要做好防火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消防教育。

三、凡进入实验室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四、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乱动仪器设备,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五、有实验课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安全。

六、实验室的门、窗、玻璃、锁保证完好;消防设施应放在明显处,方便、易取。

七、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按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八、定期对安全消防义务员进行培训,参加安全消防演习,使之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九、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吸烟、点火等。

十、严禁在实验室内乱接乱拉电线,对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十一、每次实验完毕后,实验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电灯。

十二、若发生事故,及时与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上一条:安全、防范制度
下一条:物理实验室教学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