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是本实验室的安全消防责任人。
二、各实验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是本实验室安全消防的义务员。一定要做好防火工作,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消防教育。
三、凡进入实验室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四、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乱动仪器设备,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五、有实验课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严格管理,保证设备安全。
六、实验室的门、窗、玻璃、锁保证完好;消防设施应放在明显处,方便、易取。
七、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按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八、定期对安全消防义务员进行培训,参加安全消防演习,使之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九、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吸烟、点火等。
十、严禁在实验室内乱接乱拉电线,对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十一、每次实验完毕后,实验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电灯。
十二、若发生事故,及时与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