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保卫处: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运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起草和修订了若干管理制度(详见附件),现向各学院(部)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请各部门于2017年6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盖部门章)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王江;地址:行政楼412-2;电话:86843277;Email:jwang72@126.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1.起草的制度
(1)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2)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气体钢瓶安全管理规定
(3)浙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2.修订的制度
(1)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2)浙江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3)浙江理工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细则
(4)浙江理工大学剧毒化学品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