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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6月12日   点击:

各学院:

切实做好2024年暑假前和暑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学院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建档立账,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实验室值班巡查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 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学院须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根据实验项目特性向本实验室师生开展安全专项教育,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类实验室。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规范及安全准入制,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 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学院需指导和督促各实验室按照分类分级检查管理规定,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详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所适用的实验室安全类别确定检查内容,在自查自纠整改基础上暑期前各学院、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通过“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并汇总存档。

四、严格假期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

1.暑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要在进行安全检查后关闭水、电、气等总闸开关,并贴好封条(加盖公章);暑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须按流程报备(详见附件)。

2.暑假期间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建立安全值班制,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严禁与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过程中严禁无人值守。假期尽量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或通宵实验,确因教学科研需要的,须进行实验安全评估,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开展时,须指导教师在场,且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3. 重点加强实验室管制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化学品智能管控系统操作规范。

4.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内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超期服役、过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5.加强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等生物实验项目的资质许可使用制,不得在资质许可范围(实验场所、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种类类型等)之外开展实验活动。

6.各实验室要确保烘箱、培养箱、水浴锅等加热设备放置在通风干燥处,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和纸板、泡沫、塑料等易燃杂物;确保冰箱、空调等冷热设备有效散热空间;实验用冰箱、微波炉等设备严禁存储、加热食物;实验室内24小时需要通电的仪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要做好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

7.加强实验室化学、生物废弃物管理,做好分类收集和暂存工作,严禁乱排乱倒等。

8.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如烹煮食物、聚餐、留宿、娱乐、违规使用电器等,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明火电炉、充电器材等设备。

9.学院或实验中心假期期间须安排专人集中管理备用钥匙;各实验室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

五、强化应急处理、防范极端天气

各学院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督查,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如遇实验室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要及时关注假期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提前制订部署极端天气专项性应急预案及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六、提交相关材料

1.院级检查、实验室自查于6月21日前“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zcsy.zstu.edu.cn)内分别通过“2024春夏学期院级检查”、“实验室自查(2024.02-06)”提交,逾期无法提交;

2. 暑假开放实验室须按要求于6月21日前在“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基础信息系统”填报信息,经学院(部)审核后,学校备案。

附件:实验室假期开放信息填报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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