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迎接平安校园考评工作,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改善实验室环境,决定开展实验室空试剂瓶的回收清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收时间:10月19日(周二)下午13∶45~15∶30
二、回收地点:校危化品仓库门口
三、回收要求
1.本次回收仅限空试剂瓶,且瓶内不得留有试剂。
2.空试剂瓶不得混放,须按玻璃、塑料材质分类(其它材质不予回收)。
3.空试剂瓶转送至回收点,经工作人员验收后,由空试剂瓶所属实验室人员负责倒入运输专用吨袋。
四、其它事项
请各相关实验室负责人按要求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前期工作,如回收现场发现违规者,予以清退处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