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处将紧密围绕浙江理工大学《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党政工作要点》,以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明确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实事求是”原则,聚焦聚力于省重点高校建设,着重推进实验室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行和服务机制,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以示范中心建设为龙头,提升教学科研保障和服务能力
1、加强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内涵建设,组织学习、研讨、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深刻把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内涵,着力推进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2、开展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定期评估工作,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引领和示范作用,强化改革成果的总结和推广,撰写年度报告,促进中心建设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3、协助做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可持续发展。
4、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实验岗位设置、实验教师队伍工作业绩考核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管理工作;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实验技术人员培训活动,加强交流与学习,推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二、以上级实验室建设项目为重点,推进实验室平台建设
5、完善实验室项目库建设,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做好省财政、中央财政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提高建设投资效益。
6、加强中央财政、省财政实验室建设项目过程管理,做好项目经费核定、下达及合同签订工作,加快建设进度,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7、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成省财政、中央财政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和评价工作。
三、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为载体,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8、继续开展学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申请工作,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推广使用学校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
9、拓宽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面,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加强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深度合作,以仪器为纽带推进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的合作交流,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10、推进自制仪器设备研发。启动自制仪器设备立项建设,激励更多教师自觉参与教学仪器设备研发工作。
四、以实验室技术安全为根本,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11、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推行实验室安全考核准入机制,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2、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公安部门管控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爆炸物品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各实验室使用存放、登记台账为重点检查环节,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
13、加强以实验室压力容器为主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完善建立气瓶的增置、充装、报废处置等环节的审批制度。
14、加强实验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监管,做好危险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置工作,减少实验室废弃物暂存量,降低安全风险。
15、强化实验室安全检查,完善校、院(部)、实验室三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体系,建立各级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台账。
16、继续完善“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召开实验室安全报告会,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和安全警示宣展等,营造安全文化氛围,维护安全工作局面。
五、规范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7、加强部门党建工作,大力推进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开拓进取的工作环境,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奋进型部门。
18、进一步完善处相关制度和文件,规范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根据学校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19、逐步推进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工作,利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实验室开放效率和管理水平。
20、提高常态工作管理水平。加强仪器设备管理,确保帐物卡相符,规范预算管理,强化行政办公设备计划预算编制,做好仪器设备建账登记、验收、调拨、处置等工作。
21、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贵重仪器设备表、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和高基报表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