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直属单位:
为加强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保证资产帐账相符、帐物相符。根据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开展截止2015年10月31日前入帐的在用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盘点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数据核实。请各单位仪器设备领用人对照附件中《仪器设备明细表》进行核实,如有误请直接在明细表中标注并打印,上交学院(部)审核,签字盖章,确保基础数据信息准确无误。
2、实物核查。请各单位安排管理人员在部门范围内对仪器设备开展一次自查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帐物卡相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将组织人员在12月21日之后进行现场抽查,重点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帐物卡相符率。
3、如有任何疑问请反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地址:1-423)。联系人:黄秋月;电话:86843081。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