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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开学实验室管理工作方案

日期:2020年04月27日   点击:

为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加强开学返校后实验室疫情防控管理,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和实验室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学返校准备工作要求的相关精神,按照学校对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守牢实验室安全底线,时刻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履行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二、加强进入实验室人员管控

1、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的管控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勤洗手。若出现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终止实验,及时上报学院和学校疫情防控管控保障组,配合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三、严格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管理

1、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实验活动,师生在实验室内做到不聚集,人与人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3、加强对实验室内部的消杀工作,对地面、公共实验台面、高频接触的物体(如门把手等)表面等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同时,实验室要注意安全使用消毒剂,不得囤积过多消毒剂。酒精消毒液遇火源容易爆炸,勿在空气中直接喷洒使用,建议限用于表面擦拭消毒;使用含氯消毒液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消毒剂不要混合使用。

4、保持实验室良好通风,没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不得开启空调,实验室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及其它实验室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做好实验室内卫生保洁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范开展实验。实验持续过程中,密切留意实验动态,不得擅自离开实验现场。

2、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特别是公安管制类化学品的储存和监管工作,确保危化品的使用安全。加强特种设备(气瓶、固定式压力容器等)、加热或制冷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3、要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对实验室安全日常监管督查。做好实验室使用情况、进出人员等信息记录,强化疫情防控期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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